香港年轻人的追求其实并没有由温饱而富足再而公义这样转变,而是1+2+3什么都要兼而有之;三者都要兼而有之本身也没问题,但却总要铺上一层华丽的理性外衣来满足自己心理上的需要。在“公义”问题上,理性外衣和心理需要还互相吻合,但有些却纯粹是个漂亮的幌子,我们就不应该再惑于理性的表象,而忽略了真正在起作用的心理本质了。
所以,当《为》文经某些网站转载而换上这个题名——《奉劝“港青”:“反送中”非徒无益,而又害之》的时候,其实带出了一个悖论。因为《为》文的整个立足点在于:
“(港青的行为)不是经过冷静思考,有计划按既定逻辑进行的理性行为,而是心理郁结下非理性的激烈宣泄,所以摆事实,讲道理当然不会奏效。”
这可以用暴徒自己的说线个青少年群聚香港理工大学,意图与警察对抗(下旬刚得到暂时“解决”),外国记者曾经对其中几人作过访问,应对中他们自己也承认所作所为一定不会“成功”,但仍然要为斗而斗。那个积极分子黄台仰(月前为免被控暴动罪,弃保潜逃到德国申请政治庇护),接受外国记者访问时也表达了完全相同的意思,明知没有结果也依然死缠下去,当然并非是理性的行为,有的只是一种心理上的绝望感。
既然港青所为是“非理性”的表现,如何能“劝”得动?反之,如果有幸真能“劝”得动,那他们显然还肯诉诸理性,如此全文的立足点就根本错误,要全丢到垃圾桶去了。对牛弹琴,乳牛还可以多产点牛奶,向石说法,则非有竺道生的神通无以令其点头了。熊彼特(Joseph Schumpeter)有言:在某些方面,与智者为敌,胜于与愚者为敌(In some respects, an enemy of supreme ability is easier to deal with than is a less capable one),港青如此心理健康状态,如此认知水平,教人欲语无言,不知从何说起,这是今日香港难以脱出的困局。
那么,《为》文为什么又要写?《为》文之作,不是要劝,而是要辨;让我们对整个事件的本质有更准确的了解,这样才可以对症下药,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。如果只集中于讨论谁对谁错,即使完全公允持平,不偏不倚,又有何用?“对”又如何?“不对”又如何?事情不会在确定谁对谁错后就得到解决;重点误判,精力聚焦于非要害的地方,即使看来只是“无益”,但会令局面越拖越死,内耗慢慢的变大,在另一意义上也无异于“害之”了。
几个月来,暴徒要闹就闹,要去哪里就去哪里,情况近乎失控,要收拾这局面实在棘手;警察则疲于奔命,并非善法。不过,如果单就止暴制乱来说,也看到一些好的兆头:
一是不少市民对暴徒的破坏行为已经忍无可忍,慢慢的出现反制力量,例如把暴徒掘烂道路、堵塞路面的砖块杂物搬走,自发地进行修复。
二是暴徒的倒行逆施、残暴野蛮越来越为人认识,越来越难以得到支持,西方传媒的报导以前总是擎着争取民主自由的幌子,对包括暴徒在内的者一面倒地推许,但现在不少已有所转变,吶喊助威的大减,变为关注暴力的严重程度、香港所受到的危害等等。
香港目前最逼切要做的,是对暴徒坚定执法,先行制暴止乱,令破坏法律者必须承担对应的法律责任;当然可以,但必须以和平理性的方式来进行,攻击、纵火、破坏、堵路则绝对不予容忍。
要同时并进的则是下大决心,解决最令港人困扰的住屋问题,排除利益集团主导的各种阻挠,立刻进行大规模填海造陆,以建广厦千万,真正的完成提出很久但未能落实的“居者有其屋”政策。
不过,即使慢慢止暴制乱了,也只是一时之计,长远而言,必须令港人对自己的身份认同有适当的认识,清楚知道而且感到自己是中国人,香港是中国一部分,与内地有血肉相连,休戚与共,一荣俱荣,一损俱损的关系,这样港人才会懂得如何与内地未来百年的宏图伟略协调配合,同时以此营造对香港自身最有利的发展环境,实现双赢局面;因此,在教育方面,《德育及国民教育科》要大力重推,而且必须令课程得到适切施教,以加强下一代对国家民族的适切了解,以此培养真正的认同感。
在这方面,目前情况却不容乐观,11月24日香港进行区议会选举,结果是所谓民主派压倒了亲中的民建联阵营,这点不令人意外,却令部分爱国港人深感遗憾,难以乐观。
不意外,因为一如《香港痼疾》一文指出,这几个月来,警察执法时往往受到旁观市民的阻挠责骂,已显示不少人的倾向——即使反对暴徒的行为,但仍然认同暴徒的立场。
现时一般人以黄丝(反中)、蓝丝(亲中)分别代表对立双方,实际上并不全面,因为这样划分只适用于在街上对抗的两方,但其实香港还有很多人没有走上街头,也对暴徒的行为相当反感;他们之中固然不少亲中人士,但他们之间最大的共同点却不是亲中,而是反暴。
遗憾的是,从选举结果看,建制、非建制双方4:6的基本盘没有很大的变化,止暴制乱虽然是香港社会的焦点,但没改变整体的格局。
这可能意味着香港未来会再走很多曲折的道路,错失更多的发展机会,如果真的陷入穷途,徒使亲者痛,仇者快,愚昧无知者兴奋,明达有识者悲哀。就眼前来说,何能乐观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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